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9日对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系列案件的部分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有30名被检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分别构成放火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盗窃罪等,一审分别被判处3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记者了解到,审判程序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条款及程序进行,充分维护法律尊严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记者认真研读了此次宣判的所有判决书,从中可以看到,在庭审过程中,31名律师33次出庭为30名被告人辩护。其中,益西、拉巴次仁(大)、洛桑桑旦3名被告分别有2名指定辩护律师。
被告人益西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庭对益西的判决比我估计的要略轻。”益西的律师孙文革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期上限为10年,益西是主犯,可以判10年,如果再加上犯寻衅滋事罪所判5年,足以判15年有期徒刑。但是由于法庭部分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使益西得以从轻判决。”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