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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不要成“拼命”   

2008-02-01 11:47:55

  春节临近,在德州做茶叶生意的温州青年钟宝水在网络论坛上发了寻找“拼车”伙伴的帖子,很快就得到响应。记者发现,找伴“拼车”回家过年开始升温,在不少网站论坛上,每天发布的“拼车”供需帖子都在几十条甚至上百条。(1月31日《大众日报》)

  年关临近,“回家过年”无疑成了人们心中默念、嘴边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然而,由于近期全国大范围降雪,车站人潮涌动,车票一票难求,寻找顺路的人一同拼车回家过年,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各大网站上寻找拼车者的帖子动辄数十页,可见其备受出行者的青睐。

  虽然,拼车回家对车主来说能分担费用,对乘客而言能享受到方便,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利于节约社会资源,应该是一种“利国利民”的好事。但事实上,由于私家车不具有营运的资质,车主是免费做好事还好说,如果在拼车时收了费用,其行为就无异于非法运营,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时,对拼车者提出六大忠告。原因就在于,拼车双方之间都比较陌生,而且路途也比较远,在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具有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并且,回家过年往往是“满载而归”,在车内空间较狭小、身份真实性难辨的情况下,如有拼车者心怀不轨,甚至见财起意,拼车则极有可能演变成“拼命”。

  由此可见,拼车虽然实惠,但在法律规定和人身安全方面,其中蕴含的风险也不能不令人警醒。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实在要拼车回家的话,核对好对方的真实身份,在出发前签订好相关的协议,也显得尤为重要。

 

□高君波
来源: 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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