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称自己婚前并不知情;法院一审准予离婚,并让男方给予经济补偿和帮助
娶了老婆六年后,老公才发现,老婆竟然是个精神病患者。在向法院申请宣告妻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获准后,老公提出了离婚请求。在法庭上,女方的亲属抛出了惊人的“内幕”,称男方结婚前就知道实情,提出离婚是遗弃行为。近日,中山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暂不承担抚养费;双方财产平分,男方补偿女方共93329.7元;男方一次性给女方生活帮助3万元。
[起诉]
丈夫呼上当 请求离婚
黄某诉称,双方于1992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于1992年10月1日登记结婚。1994年2月,夫妻俩有了一个女儿。由于双方在恋爱期间缺乏交流沟通,故婚后夫妻感情一般。1998年10月,因妻子林某与邻居发生矛盾,精神上受了刺激,行为反常。黄某怀疑妻子患有精神病,经询问女方家人才得知,妻子已经有了长达10年的精神病史。黄某认为女方婚前隐瞒了相关事实,因此自己受到了欺骗。2007年9月,黄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妻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获准。在妻子同意的情况下,黄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人离婚,婚生女由黄某抚养。
[开庭]
女方揭内幕 要求赔偿
近日,中山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庭审中,被告林某的妹妹对黄某的诉求全盘拒绝,并抛出了惊人的“内幕”。
林某的妹妹称,黄某在婚前就知道林某患有精神病。早在1999年3月,黄某就曾起诉要求离婚,但当时法院驳回了其诉求。黄某当初因为经济条件有限,没有住房,才同意和林某结婚。现在黄某请求离婚,是对林某的遗弃行为。
在庭审中,林某的妹妹还说出了一个内情:黄某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经常虐待、打骂林某,导致情绪原本已经稳定的林某长期精神压抑,最终病情加重,因此黄某应当给予林某精神赔偿。此外,黄某应当对林某今后的生活做出安排,支付医疗费用。
[宣判]
感情已破裂 离婚要补偿
中山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双方虽然系自主婚姻,但在婚后因家庭琐事,尤其是林某的病情,双方经常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在1999年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好转,现黄某再次请求离婚,因此应认定双方的感情破裂,依法应准予离婚。
婚生女由黄某抚养,林某暂不承担抚养费。双方财产按照照顾妇女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分配。男方补偿女方共93329.7元;男方一次性给女方生活帮助3万元。
陈向真 记者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