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闪回】沈阳市永环小区曾是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收费太难,结果小区靠出租物业用房来维持物业正常经营。
昨日,本报报道了曾是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的沈阳市永环小区物业收费率低,靠出租门市、收发室的方法来维持物业正常经营的事情。
从昨早8时起,不少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人员向本报表达了看法和意见。
小区居民:出租房屋费用不公开居民不了解
昨日,针对此事,该小区的宋利洪居民对记者说:“这是我们大家的小区。物业收发室、小区内的办公室出租应该经过广大居民同意,其费用是用在公共设施维护、还是其他方面,广大居民也有权利知道并监督。”
同一小区的居民赵丽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应该公开物业的收支情况,让业主心里有数。但目前的物业公司从来没有向居民们公开收支费用,居民们不信任物业。
永环小区部分居民不交纳物业费的理由如下:
物业公司:靠出租房不是长久之计
沈阳市大发物业永环小区物业部的刘军部长告诉记者,小区物业以原门市房、物业办公用房出租费用来维持,居民交纳的物业费很少,只占物业公司日常开支的一部分。小区居民素质不一,需求也不同,要达到所有的居民满意也不太可能。
除了小区居民素质不一,居民们也存在不诚信的情况。永环社区的洛秀蕊副书记告诉记者:“14和15号楼的下水井我也了解,以前发生过冒水、无法清淘的情况,我们社区想找这些不交费的居民们商量、家家齐点钱,居民连门都不给开。社区和物业都是自己拿钱清淘的。”
其他的小区也存在类似情况,比如高层带电梯的楼体,物业公司在收取电梯费时,3、4楼的居民虽然坐电梯,但是也拒绝交电梯费。其实居民们每天都坐电梯,但收费人员收费时居民则找借口不交费了。
沈阳市沈河区大万莲小区的物业所所长吴德彪认为,首先,物业没有执法权或强制的权利,来要求居民必须交费。其次,老小区物业收费少,居民们不交费的话,物业公司一般也不会去法院起诉。再次,老小区遗留问题本来就多,多数居民会找到很多理由来拒绝交纳物业费,收费员也没有办法。
物业与居民和谐相处——以情管理促进和谐
吴德彪向记者提出一个可行的方案:以情管理、以情收费。物业工作人员与居民们多沟通,挨家走访、了解各家所需所求,在公共设施(防水、上下水管道、窨井)和日常生活中多帮帮居民、上门服务,这样居民们也不好意思不交费了。
沈阳市沈河区小区办王京茂主任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是服务者与主人的关系,双方的沟通和交流、信息及时传递非常重要,否则就成了一对死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