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去年10月开始,锦州市首次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到今年8月末,全市已初步调查企事业单位80家,按照申报登记范围,逐家逐户进行核实和排查,对其中符合申报登记要求的20家单位进行了登记,涉及广播、电视、通信、气象、卫生、冶金、机械等行业。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利用电磁能和产生电磁场的设备、设施日益增多,由此造成的电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但以往环境保护基础性的申报登记工作不包含电磁辐射方面内容,成为管理工作的空白。去年10月起,按照有关要求,锦州市实施《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实施方案》,市、县(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拥有和使用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申报登记,目前已基本摸清了全市电磁辐射污染源的底数。申报工作的对象主要包括发射系统、工频强辐射系统和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的电磁能应用三大类。锦州市环保局还建立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管理数据库,到今年底前,电磁辐射设备(设施)使用或者建设单位将纳入排污申报登记体系,实行排污动态申报制度。
邹月明 本报记者 宁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