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原某律师事务所主任邹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7年3月,位于大连市区的某建筑工程因影响小区部分居民楼的采光等原因被停工,该建筑工程产权单位负责人遂委托被告人、辽宁某律师事务所主任邹某解决此事。为防止被害人、小区物业经理李林组织居民上访或到工地闹事,邹某授意冷某去打李林。冷某通过扈某(在逃)和薛某纠集高某、曲某等人,驾车持械对李林实施伤害,致使被害人李林急性大失血死亡。
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冷某和其他涉案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
王军忠 本报记者 侯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