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家五口灭门案的疑犯被警方押回。(资料图片)
制造了一家五口灭门惨剧的凶手,在法庭受审时提的要求是想和家人说句话。而法庭下他的儿子已经失了声,含混地喊着“爸!爸! ”
昨日上午,刘海春因杀死一家五口被指控故意杀人罪在沈阳市中级法院接受审理。“这时候想起自己的家人了,想没想过陈老爷子的家人! ”旁听席上,一位白发人看着几乎哭昏了的刘海春儿子,语气有些复杂。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6月10日晚11时许,被告人刘海春拎着斧子跑到新民市大柳树屯镇孤树子村陈某家里,将被害人陈某,及陈某的妻儿、父母砍死。被告人刘某在2006年6月1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根据证人证言以及现场勘察笔录,刘海春被提出诉讼。
刘海春今年47岁,法庭上的他满头白发。“陈某是我姐夫,关系一直不错。去年春天,他的一个亲戚卖房子,我觉得他出面能便宜点,就让他帮我买了,最后谈好的价钱是一万八。买完之后,他们一家先搬进去住了,和我说先借住3年,我也没计较。后来陈某背着我卖那栋房子,要卖三万五。我就去找他,他说要另外给我400块钱,我当时气坏了,这不是拿我当傻子吗?那400块钱我也没要。”法庭上,刘海春供认。当说起陈家卖房子的情形,刘海春的声音有些激动,似乎依然没能释怀。
今年6月10日晚,喝了点酒的刘海春从米缸里拿出前几天买的斧子,骑着自家的电动车来到陈家和陈的父母家,从窗户钻了进去……“我杀了人想去自首,但是一直想看看天安门……”杀人之后,刘海春辗转到大连,最后到了北京。因为没有找到天安门的位置,6月14日,他在北京火车站附近的派出所投案自首。“你作案工具是从哪来的? ”“案发的前四五天,我在杂货部买的,是用来劈木头的。 ”“你去寻仇时,你的家人知道吗? ”“我没告诉任何人我想报复他。 6月10日那天晚上,我喝了点酒,越想心里就越不平衡。就拿出了藏在米缸里的斧子……”
庭审结束时,刘海春恳求法官让自己和家人说句话。而被害者的家属们也是一片抽泣声:“那孩子才6岁啊,你还是不是人啊! ”
被害人家属索赔14万元,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