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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三次天降七千元罚单

2008-10-09 17:17:07

  驾驶证从未离身,也不曾驾车到外地,可却被交管部门告知有三次外地交通违法记录,罚金高达7000多元。面对莫名其妙的罚单,沈阳车主邹全永心急如焚。

  2000年,邹全永取得了A2驾驶证。今年9月,他来到新民交警大队驾管科办理年审,却被告知有三次交通违法未交罚款。邹全永心想,“那就交罚款吧”。然而,交警却告诉他办不了,因为三次交通违法全发生在内蒙古,得到当地去交纳办理才行。

  邹全永很纳闷,自己家中养了一辆新民牌照的货车跑运输,但业务都在沈阳,并没去过外地。另外,驾驶证也一直在自己手里,也没开过别人的车啊。近日,邹全永正准备赴内蒙古,寻求当地交管部门解决。

  【相关链接】驾照如何防范被盗用

  沈阳市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驾驶员不要轻易将驾驶证或驾驶证复印件外借他人。在遇到驾驶证丢失的情况下,应及时向交管部门挂失。在遇到驾驶证遭盗用时,驾驶员可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报案,分局将按伪造证件立案进行处理。同时,可到当地交管部门查找当时的事故处理书进行笔迹核对,以此确认驾驶证是否被盗用。确认后,可要求开具罚单的交警大队给开证明,然后到交警支队秩序科撤销交通违法记录。

  据《沈阳晚报》

  

 
来源: 辽沈晚报鞍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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