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闫柳报道 昨日,沈阳市政府召开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凯在会上再次强调,“坚决不让开着‘大奔’的住上经济适用房! ”
邢凯表示,沈阳市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就是要保证真正住房困难的群众能够“住有所居”。因此经济适用房在保证工期、质量和标准的前提下,更要在申购、登记、公示等环节中,保证“阳光操作”,避免暗箱操作和违法违纪事情的发生。
沈阳市房产局介绍,截至目前,2008年沈阳市计划的14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设已全部落实,并实际落实保障性住房150.28万平方米,为计划的103.6%,比年初计划多出5万多平方米。
其中,新开工面积62.37万平方米,占总量的41.5%;通过在建政府补贴住房或产权调换房转化的面积64.09万平方米,占总量的42.65%;通过回购普通商品房及其他住房的面积23.82万平方米,占总量的15.85%。
另外截至9月30日,全市已发放租赁补贴1755万元,涉及居民1103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