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道交一体化平台”,三个工作日得赔款


□本报记者/刘乐
提要
提到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很多人头疼,因为太多了,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道交事故纠纷案竟占民事案件的10%。
想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很多人郁闷,因为有三难——调解难、理赔难、诉讼难,周转于交警、法院、保险、鉴定等部门之间,挺累。
能改变吗?
我们了解到,沈北新区法院较早在全省搭建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纠纷处理”平台,连起交通事故处理的各个部门。
我们还了解到,通过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赔偿调解、立案应诉和保险赔付可以在线进行一体化处理。
这个平台怎么运行?作用大不大?
不会上平台的或不愿意上平台的怎么办?
对平台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怎么办?
请看本报调查——
引子
8月6日上午,沈阳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沈北调解办公室调解员石莹手机里弹出一条来自王春荣的信息,“这笔钱到得太及时了,老伴儿昨晚已住院,交了手术费,今天下午就做手术,万分感谢。”
今年4月初,54岁的王春荣在家附近的一条人行横道上被一辆闯黄灯疾行的轿车刮倒,造成左臂骨折,额头等处轻微蹭伤。因赔偿一事始终未与对方达成协议,伤好后的王春荣于7月末来到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工作人员引导到设在法院的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以下简称“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经过调解员的沟通和调解,王春荣第二天就拿到了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的7万余元。
“我们老两口每个月就靠着低保金维持生活,老伴儿身体一直不好,前些日子又查出胃里有个囊肿需要手术。赔偿款这么短时间就到位了,真是帮了大忙。” 王春荣有些激动。
今年6月12日,沈北新区法院正式上线运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纠纷处理”平台(以下简称“道交一体化平台”),王春荣得益于平台的一大核心原则——调解前置。
记者了解到,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设立了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办公室,选聘熟悉道交纠纷处理原则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借助“道交一体化平台”,把纠纷化解在诉前。对法院来说,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对当事人来说,缩短了获赔周期,也减少了诉累。
统计显示,平台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处理20起道交事故纠纷,伤者都在案件了结后3日内得到理赔款,调解成功率达100%。
一审、二审、执行……诉讼结案短则三五个月,长则数年
“道交一体化平台”在线申请就能一键理赔
三个工作日内理赔款到账
大车小车不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也多了。近3年,沈北新区法院道交事故纠纷案件年均收案量800件,占民事案件的10%左右。如何快速高效地处理此类案件,成为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难题。
难在哪儿?
调解难——当事双方或多方矛盾大,导致心理排斥,难以和解。
理赔难——信息不对称,当事人对理赔规则理解不同、认识不同,理赔数额分歧大。
诉讼难——当事人要在多个部门跑来跑去,手续繁多,费时费力费钱费心。
这“三难”涉及交警、法院、鉴定、保险等多家单位,成为“跨界难题”,“道交一体化平台”就是要解决难题。
记者了解到,“道交一体化平台”的运行模式是这样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第一时间出警定责,随后将有关资料直接导入平台,引导当事人至法院的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能够当即履行的,当事人可在线申请一键理赔,保险公司确认后,理赔款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对于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当即履行的,当事人可请求线上或线下司法确认,法院将及时予以确认;达不成调解协议或不愿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
今年1月16日,人保财险某公司承保的一辆货车与某单位一辆通勤车在明沈线发生碰撞,通勤车上17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伤情较轻的15人治疗结束后委托律师于7月17日到沈北新区法院准备立案时,被引导到调解办公室进行诉前调解。
代理律师闫冬梅说,事故中的货车车主常年在省外从事货物运输,如起诉至法院,需多次往返沈阳出庭应诉。对于伤者来说,因保险限额内的赔偿款分配比例原因,可能要等事故中所有伤员治疗结束,共同起诉后一起判决,而两名重伤人员的身体恢复至少还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
沈北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谢菲告诉记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量大面广,当事人矛盾尖锐,赔偿金额很难达成一致。从事故发生到案结事了,经过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短则三五个月,长则数年,其间当事人还要多次往返于相关部门。
“道交一体化平台帮保险公司和车主节省了诉讼费,在线申请的司法确认书可以当即开出,相关材料平台上清晰可查,无须再在多个部门之间奔波。这起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满意,因为达成调解协议的第二天,他们就收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 调解员王玲玲补充说,这期间15名伤者一次没来法院,委托的律师也只来一次进行调解确认签字。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胡光甲表示,“道交一体化平台”最主要的功能是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尤其是事故致伤致残的受害人,医疗救治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的支出不堪重负,把大量道交纠纷通过行业调解化解在诉前,当事人节约了经济成本,缩短了理赔时间,缓解了精神压力。
赔偿标准不统一,各方利益难平衡,怎么判都有人觉得“太偏向对方了”
“道交一体化平台”嵌入理赔计算器
交警、法院、保险公司算的结果都一样,调解协议易达成
据沈北新区法院院长高铁军介绍,道交纠纷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在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处置流程和判例标准,实际理赔数额与当事人预期差距较大。赔偿标准的不统一既存在于不同层级法院之间、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之间,也存在于不同调解主体之间、保险公司之间,致使一些案件的处理结果难尽人意。尤其是在多人伤亡交通事故中,法律关系复杂、诉讼参加人数众多、权利义务冲突激烈,法院对各方主体利益诉求的平衡存在诸多困难。
车险人伤案件的处理一直是保险理赔工作中的难点和痛点,不仅事故难以妥善解决,对保险公司的品牌形象也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中国人保财险沈阳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助理闵长虹深有感触,“在道交纠纷中,诉讼‘黄牛’猖獗,许以空头支票、承诺虚假鉴定,一些当事人受到蒙骗,单方鉴定、漫天要价,到头来花费高额诉讼费、鉴定费,最终虽赢了官司却输了钱,合法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闵长虹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交通事故中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当事人,保险公司大约给付6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但“黄牛”找到当事人说,你们要是自己打官司的话也就能要个两三万元,我帮你们打官司能要到4万元,其实结果往往大相径庭。有时,“黄牛”引诱当事人虚开一些证明,明里是多要赔偿,实则令当事人涉嫌违法。
“道交一体化平台”的两大核心,一是调解前置,二是规则统一。就“规则统一”问题,沈北新区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围绕赔偿标准等关键问题多次沟通,最终就案件中涉及的赔偿标准、类案同判、规则统一等实质性问题达成共识,即在“道交一体化平台”上嵌入以法院裁判标准为基础制作的理赔计算器,当事人只需输入责任认定比例、伤残系数、医疗费用等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计算出赔付数额,帮助当事人知晓合理的理赔预期。保险公司理赔、调解组织调解及法院诉前调解、诉讼裁判时,都通过同一理赔计算器计算赔偿额,赔偿标准公开透明,各方当事人更易达成调解协议。
王玲玲一边操作平台一边告诉记者,“赔偿标准统一了明确了,当事人通过平台自己就能算出个大概赔偿额,住院伙食补助一天多少钱、误工费怎么算等,一目了然,而且裁判依据出自相关法律法规哪条哪款都有明确说明。”
“以前的赔偿标准不统一,各方利益难以平衡,怎么判都有人觉得不公平。”谢菲表示,现在统一了赔偿标准,固化了理赔预期,减少和消除了受害人与保险公司及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调解更易达成,理赔更易接受,不但最大限度地压缩了“黄牛”的生存空间,更有利于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推进“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
全省选树29家示范法院
力争“案结事了人和”
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杜春杰表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逐年攀升,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共建共享机制的缺位,行政调解功能的弱化,诉讼主体的多样,程序事项的烦琐、赔偿标准的差异等,单纯通过诉讼途径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根本无力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网上一体化处理”改革的决策部署,今年年初,省高院将“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出具体目标和工作线路图。同时,省高院还分别与省保监局、省人保公司、省交管局、省司法厅建立对接关系,召开座谈会,研究共同推进“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工作。
7月10日,省高院经研究决定,选树29个基层法院为全省“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示范法院,制定下发《省高院关于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9月底力争完成试点示范工作。目前,示范法院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随着平台功能的不断完善,下一步,当事人在家就可以通过平台进行网上立案,法院审查受理、送达、开庭均可在网上操作,审理后系统还会自动生成裁判文书。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可持生效裁判文书在平台上直接申请保险公司履行判决义务。
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从目前情况来看,还有一些工作要积极推进,如现在仅有人保财险公司一家保险公司进入,不能实现全部道交案件都通过平台处理;平台目前仅整合了法院、公安机关、保险公司、调解组织等部门的力量,还应逐步开通和鉴定机构、卫生部门、社保部门、公证机构、工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
杜春杰表示,下一步,省高院还将联合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部门共同出台规范性文件,搞好顶层设计,为“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在全省的推广普及提供政策支持。 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让“道交一体化”处理模式走出去,通过高效快捷、流程规范、标准统一的实效,得到群众的认同,引导当事人合法自愿、规范有序地参与到处理流程之中,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为更好地推进“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省高院还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相关建议。
建议
协调相关软件公司积极配合“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消除行业壁垒,实现资源共享
对于道交纠纷相对较少的中小城市的城区法院,可以采取集中管辖的方式,由一个区法院集中管辖道交纠纷案件,使“道交一体化平台”发挥更大效能
尽快完善手机APP,指导当事人下载应用,提升当事人应用平台的积极性
最高人民法院协调公安部门将交通事故信息及时完整输入“道交一体化平台”
统一明确公安、保险共享信息的范围,从全国层面提供指引以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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