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6764例 我国出台管理规范严防传播风险
据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记者从国家卫健委获悉,截至4月14日,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6764例,其中境外输入588例;累计转归为确诊病例1297例,累计解除医学观察4444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023例。
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1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上述数据。
随着武汉“解封”、各地复工复产复学,日常秩序逐渐恢复之下,隐匿在人群中的无症状感染者引发了社会新的忧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的《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明确,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传播风险,并且具有传播隐匿性、症状主观性、发现局限性等特点。
“规范要求各地对无症状感染者采取严格的医学管控措施。”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介绍,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在14天隔离期满后,经过2次核酸检测都为阴性才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
他表示,实践证明,我国对无症状感染者采取的纳入全国防控策略、制定严格的管理规范、加大筛查力度等管控措施是有效的。
多位专家认为,由于无症状感染者无咳嗽、打喷嚏等临床症状,病原排出体外引起传播的机会较确诊病例相对少一些。在当前严密的防控举措下,由无症状感染者造成大规模流行的可能性不大。医院、疾控机构只要充分落实传染病防治“四早”要求,就能很好控制无症状感染者的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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