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筹措187.2亿元保障粮食安全 比上年同期增加24.2亿元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为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供应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7月2日,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中旬,我省已累计筹措资金187.2亿元保障粮食安全,比上年同期增加24.2亿元。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今年,我省已拨付种粮农民惠农补贴资金88.4亿元。其中,筹措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40.6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1.3亿元,支持广大农民购买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筹措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5亿元。
为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我省还下达支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等专项资金,今年以来已经下达52.9亿元。其中,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4.4亿元,保护性耕作、黑土地保护及社会化服务补助等资金8亿元。此外,中央财政支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基本建设投资5000万元。
在调动基层“重农抓粮”积极性方面,我省下达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2.6亿元,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对全省38个产粮大县予以奖励,缓解产粮大县财政运行困难。我省还筹措储备粮补贴资金13.6亿元,对全省各级政府储备玉米、水稻、小麦、食用油等,落实收购贷款贴息及保管费用补助;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资金1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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