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5万家公共机构成绿色节能引领者
本报讯 记者李越报道 开展绿色节能改造专项行动,完成“能效领跑者”、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辽宁省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完成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十三五”期间,我省公共机构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圆满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工作目标任务。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累计投入节能改造资金7.13亿元,实施节能、节水改造项目6000余个;淘汰锅炉3192台;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投资4170万元,改造项目25个;累计建设太阳能热水项目264个。
“各级公共机构积极争取资金开展节能改造,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气为重点,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办公、绿色食堂行动,降低办公运行成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我省有约1.5万家公共机构,通过推广应用节能型电热开水器、LED高效照明灯具、节水龙头、节电插座等节能新产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节能新技术,有效实现节能改造,成为全省绿色节能引领者。截至去年年底,我省高标准组织开展了两批次“能效领跑者”、四批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三批次辽宁省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共有11家单位获评“能效领跑者”,166家单位获评“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09家单位获评“辽宁省节约型公共机构”。截至去年年底,全省累计创建节约型机关3047家,提前完成第二年度创建任务。
圆满完成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我省针对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特点和实际,在日常节水管理和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进行分类指导,保证建设质量和效果。经过7年努力,截至去年年底,省直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超过50%的省直事业单位(不含高校、医院)建成节水型单位,2590个公共机构被各市评为节水型单位。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截至目前,我省已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闭环管控机制,实现从源头到末端全程无缝管理,驻沈省直公共机构全部完成相关协议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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