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在产业园区逐步推广“园区集合贷”
本报讯 记者张艾阳报道 记者8月18日获悉,《沈阳市促进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方案》提出,沈阳市将在产业园区逐步推广“园区集合贷”,到2023年,全市封闭管理的产业园区实现“园区集合贷”全覆盖。
为做大做强沈阳市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引导金融资源更高质量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切实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沈阳市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方案》。
《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即做大做强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全面推广“政银担企”四方风险共担的“园区企业无抵押贷款”金融服务机制、实施担保机构降费政策、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建立科学治理体系;四项重点工作任务,即做大做强国有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园区集合贷”、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建立风险控制和考核机制。
按照计划,今年,沈阳市将在浑南区、铁西区、沈北新区、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等已具备实行条件的产业园区开展“园区集合贷”试点;2022年,在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于洪区、皇姑区、苏家屯区逐步推广“园区集合贷”,浑南区、铁西区的产业园区要全面推开;2023年,全市封闭管理的产业园区实现“园区集合贷”全覆盖。
据了解,“园区集合贷”产品以“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为基础,以科技型企业聚集区为组织单元,由政府、科技园区等共同遴选企业客户,银行和担保机构对企业进行联动授信担保,实行“见贷即保”模式。同时,银行视情况给予适当的贷款利率下浮,不设置强制性实物抵质押条件等优惠条件。继首笔业务在沈阳国际软件园落地后,该创新产品及服务目前已向浑南区等区域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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