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式”检查 让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陶 阳
近日,沈阳市在全国率先推行“要约式”消防检查,消防监督部门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实施现场指导整改,检查结果“不纳入监督执法程序,不录入监督执法系统,不实施行政处罚”。“只服务、不处罚”,有执法性质的消防检查变成了便民利企的服务举措,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消防安全与我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消防检查做到严格、细致,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正因为消防检查的“严”,行政处罚的“狠”,以及个别“机械式”“一刀切”的执法行为,让一些企业对消防检查产生了“恐惧”心理,怕查出问题耽误生产、怕审批时间长影响经营。
而“要约式”检查,不但主观上利于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整改,由“要你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达到推动安全生产的目的,而且客观上也提升了消防执法的工作效率,降低了执法频次,节省了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自然会得到企业的认可和欢迎。
同样的消防检查内容,体现的是执法和服务的辩证统一,是执法理念的转变。不久前,在“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消防执法服务座谈会上,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同志提出,面对企业,不能只说不行,还要说怎样才行,更要多问一句自己“为什么不行”,这样才能提升服务水平,让政策措施接地气。
当然,“要约式”消防检查的核心理念虽是服务,但并不代表弱化了执法力度,更不是降低了执法标准。发现问题后积极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硬道理,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没有“立行立改”和“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给予严惩,从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执法服务永恒的方向。只有创新思辨、勇于担当、主动“要约”,摒弃“机械执法”“人情执法”,才能让执法变成“有温度”的服务,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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