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每年2000万元补贴小微企业“首贷”
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记者8月26日获悉,《大连金普新区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补贴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将以补贴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补贴额度为每年2000万元,其中1600万元用于小微企业首贷利息补贴,400万元用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首贷业务费率及资本金补贴。
凡在金普新区注册且纳税的小微企业,2021年7月1日(含)之后在银行获得的首次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内),均可申请财政贴息。涉农企业年化贴息率为2%,高新技术企业年化贴息率为1.5%,其他类型企业年化贴息率为1%。补贴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企业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后再申请贴息,每年申请、发放一次。申请贴息的小微企业和贷款银行,在“大连金融科技服务平台”注册且对接成功,通过平台申请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支付贷款利息的补贴,经审核通过且在平台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金普新区财政局向企业直接发放。
金普新区首贷中心运行以来,畅通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的示范引领作用已见成效。小微企业“首贷”补贴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切实减轻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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