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大连在全省率先实行医保新规 未成年居民门诊康复治疗纳入医保报销
本报讯 记者王荣琦报道 8月30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减轻未成年居民门诊康复医疗费用负担,自9月1日起,大连市在全省率先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Ⅱ类(即俗称的“门诊大病”)增加未成年居民门诊康复治疗病种。也就是说,大连市未成年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康复治疗费用,医保可以报销。
医保保障范围为参加大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未成年居民,因各种原因导致运动、认知、智力及言语等发育障碍,已取得残疾人证,并需要进行系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未成年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康复、诊疗,以及与康复疾病相关的必需的药品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不设起付标准(即无“门槛费”),报销比例为75%。
那么,哪些门诊康复治疗患儿可以办理残疾人证?根据残联相关规定,儿童康复门诊常见病种有:脑性瘫痪、高危儿、孤独症谱系障碍、社交障碍、全面性发育落后、智力障碍、臂丛神经损伤、语言落后(三周岁以上申请)、脑炎后遗症都可按残疾人证评定标准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据了解,未成年居民门诊康复治疗定点医疗机构为二级及以上具有康复医学科并配有专职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有相应的康复治疗专用设备及场所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新规实施之日起,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Ⅱ类中孤独症和小儿脑性瘫痪病种同步取消,已享受上述两个病种待遇人员并入未成年居民门诊康复治疗病种继续享受有关待遇。
近年来,大连市稳步提高未成年参保人医保待遇水平,今年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参保人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有所提高。其中在三级医院住院,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提高到75%;在二级医院住院,医保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在一级医院住院,医保支付比例由85%提高到90%。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