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民申请行政复议统一受理
本报讯 记者王卢莎报道 为改变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的现象,8月31日,丹东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正式实施,设立统一的行政复议机关,统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在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寻找行政复议机关时“有门可寻”,强化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能力。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丹东市作为司法部在东北地区唯一的市级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丹东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整合行政复议资源配置,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改革正式实施后,丹东市各级政府复议机关统一受理案件,政府其他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要告知引导申请人向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群众可以到统一的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采取听证程序审理方式,让各方当事人充分行使权力。通过听证陈述、举证、辩论,查清案情,明辨是非,通过平等调解,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加便利。同时,丹东市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正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的基本功能,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复议公信力。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