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创建1030个美丽宜居村
我省今年创建1030个美丽宜居村
明确九大项36条内容,突出农房建设及乡风文明
本报讯 记者李越报道 日前,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21年美丽宜居村创建名单和创建标准,从9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定沈阳市辽中区黄北村等1030个村在今年实施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并计划于明年8月份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美丽宜居村创建,是“十四五”期间我省巩固提升“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成果的具体体现之一。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在完善“十三五”期间省级美丽示范村的建设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形成了2021年美丽宜居村建设标准。此次标准共设置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村内环境整治、农村户厕建设、村庄绿化美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乡风文明建设等九大项36条内容。
村庄规划方面,明确要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成果,且成果符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满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于道路建设、饮水建设、供电建设、通信建设、文化健身场所建设、村庄亮化等都制定了具体要求。提出村庄连接道路、村内主要道路宽度3.5米以上,进户道路宽度1.5米以上,村庄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100%等指标。
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明确要合理配备运输设备,满足垃圾清运需要,不能存在垃圾积存现象,群众对垃圾清运满意度达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到60%以上(含),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80%以上(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以上(含)。
此外,相比2019年、2020年我省美丽示范村建设验收标准,美丽宜居村更加侧重乡村建设内容,突出农房建设,并增加了乡风文明建设等内容。我省明确,农房建设要本着安全第一、功能布局合理、居住舒适便捷等原则,便于农民生产生活。扎实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提高农民低碳发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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