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本报讯 记者文继红报道 10月11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锦州市积极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突出对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监管包容性,对非主观故意、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首次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给予改正机会,通过行政指导、风险提示等监管方式帮助规范。
锦州市规定,对于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坚持依法严格监管。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经济模式发展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不成熟、不完善等特点,以监管的包容性鼓励市场主体大胆创新试错,支持其不断成长壮大。
具体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推行告知承诺制、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培育有竞争力的锦州品牌、包容免罚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六方面。监管工作中,对新产业、新业态市场主体,允许在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体现新经济特征或具有锦州地方特色的用语;对从事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产业或项目,灵活核定体现其行业、产业和经营特点的名称和经营项目;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发展经营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制度性成本。
在许可审批环节完善容缺受理机制,推行告知承诺制。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及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为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提供标准服务。同时,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