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沈阳盘锦车主可申领电子驾照了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再也不用担心开车出门忘记带驾驶证了。今日起,在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基础上,驾驶证电子化这项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将在包括沈阳、盘锦在内的110个城市进行第二批推广应用,以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
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人士介绍,为保证电子驾驶证及时、顺利发放,第二批110个推广应用城市将自10月20日至26日错峰上线电子驾驶证申领功能。沈阳于10月20日启用,盘锦的启用日期是10月23日。驾驶人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登录“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流程申领电子驾驶证。
电子驾驶证由正页和副页两部分组成。其中,正页主要包括驾驶证基本信息、电子证生成时间、用于验证信息的二维码等内容;副页主要包括驾驶人住址、发证机关、驾驶记录以及准驾车型代号规定等内容;式样全国统一,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同时,电子驾驶证具有安全性,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验证比对,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电子驾驶证可以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可以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
需要提示的是,申请人的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 据了解,自今年9月1日起,公安部在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4项新措施推广应用1个月以来,已惠及1700多万人次,减少群众企业办事费用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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