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赴河北曹妃甸港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安排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司负责同志带队,委运行局、价格监测中心、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中国经济导报社等单位参加,赴河北省唐山市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
督导组在曹妃甸港现场组织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投集团等相关企业座谈,了解当前供需形势,坚决遏制、依法规管囤积炒作,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督导组一行实地督导了有关企业中长期合同履约、港口煤炭运输等情况。
督导组指出,相关保供单位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落实保供稳价要求,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强化产运需衔接,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户的煤炭资源供应。
督导组强调,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全力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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