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二、三级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标准出台
本报讯 记者王敏娜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二、三级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日前,辽宁省二级、三级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标准(试行)出台,明确了二、三级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建设目标、基本条件、人员队伍、服务技术等。
根据建设标准,二级、三级中医医院的康复(医学)科应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开设独立的康复门诊。其中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可设置康复病房,床位数不低于15张;三级中医医院床位数不低于30张。在人员队伍上,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将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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