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两万余名快递小哥再添法律保障
400余家快递企业签订行业集体合同
沈阳两万余名快递小哥再添法律保障
本报讯 记者刘大毅报道 10月19日,沈阳市的顺丰、美团、圆通、申通等15家主要快递企业的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在《沈阳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上签字盖章,从而为沈阳市两万余名快递小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兜底保障。
今年以来,沈阳市总工会通过大量细致工作,在这15家快递企业成立工会联合会,1万多名职工自愿加入工会组织。为更好地保障行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沈阳市总工会与这些快递企业逐个协商,就签订行业集体合同达成共识。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沈阳市总工会还专门为每家企业聘请了法律监督员。
据介绍,此次签订的是“1+3”集体合同,“1”为《沈阳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3”为《沈阳市快递行业工资专项协议书》《沈阳市快递行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书》《沈阳市快递行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书》。集体合同对快递员的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保险和福利、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职业培训以及企业、工会和职工的义务等作出规范。其中,合同在劳动安全方面要求快递企业根据快递员服务覆盖范围、集中居住区、商业区等综合因素,建立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切实解决快递从业人员停车、充电、饮水、如厕等难题,为全市快递从业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便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投保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防范交通事故和职业伤害等风险。在劳动报酬方面,合同明确快递行业最低工资(不包括福利、加班加点工资、高温低温津贴及个人缴纳五险部分)标准为195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19.7元。其中,辽中、新民、法库和康平为168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17元。
据悉,此次集体合同能覆盖沈阳全市400余家法人快递企业。省总工会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以此次合同签订为契机,在全省复制推广。有法律人士指出,有些快递企业的薪酬设计、奖惩机制逼得快递员“多拉快跑”,注重“量”的同时难免使“质”打折扣。因此,签订快递业集体合同,不仅为快递员上了安全保险,还为快递企业套上“紧箍”,倒逼快递企业加强管理,自觉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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