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进一步规范城区内祭祀行为
本报讯 记者徐鑫报道 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净化市容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日前,营口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城区内进一步规范祭祀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禁止在鲅鱼圈区、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城区范围内焚烧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祭祀用品。自202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鲅鱼圈区、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城区范围内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祭祀用品。对违反通知要求,制造、销售相关祭祀用品的,相关部门将予以没收,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通知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率先垂范,带头摒弃焚烧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行为,并带动家属亲友、周边群众自觉遵守禁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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