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追授滕启刚同志“辽宁时代楷模”称号
本报讯 记者王笑梅报道 11月4日,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在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好人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追授滕启刚同志“辽宁时代楷模”称号。
滕启刚同志生前系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他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先后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工作。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工作实践中摸索总结出用心调解、用情疏导、用法解疑的“滕氏调解法”。在他审理的886件民事案件中,调解率近70%,最高一年达到95%。
滕启刚同志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审判事业上、落实到诉讼活动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永葆赤子之心,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见义勇为救助落水群众,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基层法官,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是时代的楷模。
多年来,滕启刚同志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直播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鞍山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等称号。滕启刚同志去世后,中共鞍山市委追授其“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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