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生首次创业可享每年1万元场地补贴
本报讯 记者丁冬报道 11月16日,记者从沈阳市人社局获悉,为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在沈阳创业,沈阳市日前印发《大学生创业场地(租)补贴实施办法》(新修订),与此前的政策相比,首次在沈阳创业的大学生和毕业生,可享受的创业场地补贴由每年6000元提高到1万元。
补贴对象包括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且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与注册地一致)首次在沈阳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按照实际租赁期给予每年1万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其中困难家庭大学生给予每年1.2万元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为两年;享受补贴期间,每带动1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每月增加500元,每月最多增加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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