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段君明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刘奇凡为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免去高长生的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任命王志文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五、任命阎明章、陈默、梁恩福、王军、刘元德、何佳、冯万平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六、免去任延忠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赵丹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卲寒、赵铎有、柴栋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九、任命王婧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