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省本级预算安排,强化“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支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数字辽宁”建设。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了项目指南,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支持领域。截至报告时,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总体较慢。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尽快发挥好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同意“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要优化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流程,强化工作辅导,尽早确定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提高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进度,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尽早谋划启动明年项目。对明年的支持政策在今年年底前或明年初提前制定好,尽早把资金使用方向和项目覆盖范围告知各市和企业,引导各地把项目储备好、准备好。既要重点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发挥引领全省经济发展的作用,又要对小微企业、小型科技企业兼顾给予支持。要创新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思路,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用途。要不断提高支持项目的精准性,防止资金分配分散不集中。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刚性支出和振兴发展重大任务财政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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