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书小议
张家鸿
此处的“撕书”,不是小孩玩闹时的无知淘气之举,而是书痴读过书之后,把书中喜欢的页码撕下、藏起,视之为珍宝。旧时厦门大学教授缪子才先生有过,记得多年前读过的明朝某位藏书家亦曾有过,当初读后一笑,而今想来却颇有值得玩味之处。
其利在择其要而藏,不必把整本书请进家中,省却藏书占据的空间。倘要温故,可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不必因藏书太多而大费周章,甚至搜寻无果。节省空间且节省时间,这是我自以为是的揣测,不见得与古人心中所想全然吻合。除此之外,其藏书之个性越发凸显。撕的是这本书而不是那本书;留的是这些页码,丢弃的是那些内容,都赖于自我的实际需求。而实际需求又因时而异、因事而异。对撕书之举的穷根究底,注定意味着荒诞感的不言而喻。
然而,书不成书之弊又何止两点:
首先,撕裂、撕开意味着不完整,既已撕开,封面、封底、扉页、目录均已不存,所藏之物已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书,只是资料或材料而已。读过喜欢的收藏下来,不喜欢的即舍弃?确定喜欢之处是基于一次阅读还是多次阅读?一次阅读就判定喜欢与不喜欢,是否过于武断?好书的发现常常不是一次即可完成,许多时候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甚至许多次的重读才能达成。借用苏轼的话来讲,便是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撕”之残忍对于书籍来讲,既有物质层面上的破坏,也有精神意义上的抛弃。不仅武断,还显得片面。
其次,撕开即关闭继续流通的通道。书缘美好,在于新书和读者之间,也在于旧书与读者之间。新书被读过,虽然有些陈旧,然品相完整者,因了这样那样的原因,尚可流转到下一个读者手中。有时是基于美好友情的好书分享,不分享仿佛对不起朋友;有时是图书馆里命中注定的撞见,却带来难以言尽的陶陶然;有时是旧书摊里的不期而遇,得来全不费工夫。赠送、售卖、出租、借出,无不指向书的完整性,至少是内容的完整性。
书荒年代里,读者不那么挑剔,不在乎书的品相,然而至少要有完整的内容。封面、封底可以没有,扉页、目录可以消失不见,甚至序言和跋语可以不知去处,但是书的正文一定要求完整,否则断无出租之可能。借出通常不涉及利益,是基于缘分和情感的举动。然而,如果借出为的是借入,即这本书与那本书的换读为的是互通有无、互相分享,如果其中一册之内容有所残缺,势必影响换读的实现。因为完整与不完整并不“等价”,不等价则会引发心理失衡。
流动起来的书,是一本要素齐整的书,是一本可以让读者获取新知、接受濡染的书。手捧一册面目全非、肢体不全的书,读者何以能欣欣然走进其中享用精神盛宴?一本书籍,多遇见一个读者,即重生一次。不断地遇见即不断地重生,经典著作的形成即源于日积月累、年复一年的无数次的重生。撕书即葬送了它重生之可能。由此可知,撕书阻断经典的形成是显而易见的。
这样的藏书之地,亦称不上书房,以“资料库”名之较为适合。如果撕过之后,主人未如孙犁先生那样给它们包个书衣、题上书名,那么每本书都长成一样,将如何认得?参观如此资料库,想来必是一桩无趣之事。它是私人的,密闭的,生来就摆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话说回来,笔者很难理解惯于撕书之人心肠竟是热的。他们撕书的时候,难道真的没有听见书籍的哭泣与作者的心痛?他们驻足书架之前的时候,难道真的对书们伤痕累累的模样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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