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云阅卷”律师“一次不用跑”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日前,新民市检察院接到了一个来自河南郑州的问询电话。作为某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郑州市管城区某律所陈律师急着要来阅卷。
“别急,您现在手头有电脑吗?好,请搜索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新民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一步步指导——律师身份核验、申请绑定案件、申请在线阅卷……
工作人员在“12309中国检察网”后台接受申请,审核信息,点击“同意”,推送电子卷宗。两分钟后,在线阅卷审核通过的短信就发到了陈律师的手机上。“以前阅卷需要到检察院现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一次阅卷至少要半天,这次让我少跑了2000多公里路程!”
即便不出省,“折返跑”过去也是不少省内律师的工作常态。沈阳市某律所姜律师代理了远郊的一起诈骗案件,原本需要单程驱车一个小时。体验了一次互联网阅卷的“5G速度”后,他估算,“考虑到堵车等情形,一个月能节省出四五天时间。”
今年8月,省检察院在省内律师异地阅卷工作运行的基础上,开始推动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将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搭建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使之具备在线身份核验、阅卷申请、阅卷办理、信息推送、卷宗下载等主要功能。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全省各级检察院有效利用律师异地阅卷系统,设置专人负责每日查看“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申请,确保及时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及时将电子卷宗上传,使律师用户的体验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运用互联网阅卷系统受理申请总数130件次,审核通过74件次,律师已经成功下载电子卷宗67件次,“云阅卷”逐渐成为律师的“新标配”。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