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本报讯 记者王荣琦报道 日前,大连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2021年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640元提高到670元,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90元提高至100元。
据了解,截至2021年10月,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已达269.6万,筹资标准的提高意味着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的增强,有能力为参保人提供更高水平的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其中,财政补助约占2/3,且逐步提高。
2021年,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5元/人,未成年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95元/人,财政补助提高至670元/人之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成年居民筹资标准达到1055元/人,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筹资标准达到965元/人。按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集的资金,全部进入统筹基金,筹资标准的提高,增强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和待遇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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