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前11个月贸易额超过去年全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刘红霞 刘赫垚) 海关总署15日发布数据,今年前11个月,我国与俄罗斯双边贸易总值为8434.1亿元,同比增长24%,超过2020年全年水平。
数据显示,1至11月,我国对俄出口3844.9亿元,增长21.9%;自俄进口4589.2亿元,增长25.9%。
自俄进口产品中,超过七成是能源产品及矿产品,其中煤和天然气进口快速增长。具体看,前11个月我国自俄进口能源产品2987.2亿元,增长44.2%;进口金属矿及矿砂265.7亿元,增长21.7%,合计占同期我国自俄进口总值的70.9%。其中,进口原油2328.1亿元, 增长30.9%;进口煤及褐煤417.9亿元,增长171.3%;进口天然气241.2亿元,增长74.8%;进口铁矿砂96.1亿元,增长2.6%。
数据还显示,我国自俄进口部分农产品也增幅明显。1至11月,我国自俄进口菜籽油及芥籽油30.4万吨,增加59.5%;进口大麦7.5万吨,激增37.9倍;进口牛肉1.7万吨,增加235.7%。
出口方面,我国对俄出口机电产品2353.2亿元,增长28.9%,占同期我国对俄出口总值的61.2%。同期,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763.6亿元,增长2.2%,占19.9%。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