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企业年报率达92.5%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企业依法按时年报,是其履行法定义务、累积自身信用、强化信用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制度。12月21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通过不断改进年报行政指导、深化休眠企业服务管理等多项措施,今年我省企业年报率超去年水平,达到92.5%。
今年,我省继续巩固自主年报成果,对上一年已年报企业“无异常”不扰,做好普遍宣传提醒,除休眠企业联络查找和2020年新设企业跟踪回访外,不组织针对个别企业的直接提醒告知。全省各市企业年报率全部达到90%以上,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年报率实现100%。今年全省应年报的新办企业共155287户,年报率为91.62%。同时,深化休眠企业服务管理。休眠企业包含未依法报送公示年报、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企业,但不包含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今年上半年,我省休眠企业已累计出清3403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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