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实施两项升级版政策
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实施两项升级版政策
集聚金融及创新资源 加大精准支持力度
本报讯 记者金晓玲报道 12月22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出台实施升级版金融服务和科技创新两项政策,新政策在支持力度、普惠范围等方面作出较大调整,着力吸引更多金融、创新资源加速汇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沈阳片区成立4年多来,围绕加快推动结构调整和对外开放试验任务,聚焦培育新经济、增强新动能,先后制定支持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一系列产业政策,有力促进了新兴产业集聚。金融产业方面,企业数量从最初不到10家增长到目前的527家,金融企业纳税额增长10倍。先进制造和科技创新方面,科技型企业30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314家,是成立初期的24倍。为进一步适应产业发展需要,沈阳片区今年启动产业政策修订工作,陆续推出产业政策升级版。
升级版金融政策涵盖了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要素交易市场、金融创新等全方位的支持。大力鼓励金融企业推行创新服务,对获得国家级认可并复制推广的金融创新举措,奖励资金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突出引领效应,专门设立对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企业的奖励,增加金融总部等落户支持;突出政策普惠性,主要围绕企业关注的经营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和金融人才奖励等方面予以支持,包括对新注册金融类企业给予5年的经济贡献奖励,对金融企业高管人员及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高端人才给予连续60个月奖励,每人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升级版科技创新政策包括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科技服务三个方面。强调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三链融合发展,在产业链方面,新注册、迁入的拥有或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给予3年的经济贡献奖励;在创新链方面,针对先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0%给予受让企业补贴,最高100万元;在服务链方面,对双创载体按设备投入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同时,加大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通过认定的制造业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支持方式更科学,对研发活动、服务运行采用奖励、后补助的模式精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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