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集中整治高层建筑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辽宁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提出
集中整治高层建筑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本报讯 记者刘璐报道 10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提高10%,专职消防人员占总人口比例提高10%,新增消防车464辆、各类器材18万余件(套)……日前,我省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上述任务目标。
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以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设、灭火与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消防基础建设与科技引领、消防体制机制改革、消防安全共建共享等为重点,加快构建与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安全与消防救援体系,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规划》提出,加快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设要从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强化精准高效风险管控等方面着手,要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今年6月底前,沈阳、大连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应为100%,其他城市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体达标率应为100%。
为提升“全灾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灭火与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我省将构建特种灾害救援技术培训机制,形成具有辽宁消防救援特色的训练体系。全面建设市域救援队,构建陆地、水域救援两大救援力量体系,建强4支重型、12支轻型地震救援专业队和省、市、县三级抗洪抢险队伍,承担各类特种灾害救援任务。
我省将加快提升战勤保障能力,今年年底前,完成省级职业健康中心建设;推进国家、省、市三级战勤保障力量实体化建设,2023年年底前,国家级战勤保障中心(抚顺)投入使用,并具备2小时内将1000人所需装备物资投送至起运地点的能力。
《规划》明确,强化消防基础建设与科技引领,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管理,“十四五”时期,全省新建消防救援站41个,总数达到426个,新增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10613个,总数达到47382个。
我省还将着力推进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等重点工程,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推动全省消防救援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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