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1月12日,记者从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作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的一环,《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已印发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行。
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和文书文本,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举措。《示范文本》按照法定程序的先后,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四种行政执法行为的案卷制作标准进行规范,制作行政处罚文书示例39个、行政强制文书示例39个、行政许可文书示例34个、行政检查文书示例9个。案卷标准和文书示范文本充分突出解决行政执法中文书制作的要素不全、填写缺(漏)项、不够规范等问题,通过文字记录方式,对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具有高度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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