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风采|楚艳秋:为推动法治建设进程出一份力
本报记者 刘 乐
开庭办案、开展普法宣讲、扶贫助困、聚焦法治化建设和民生福祉改善……多年来,省人大代表、辽宁楚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楚艳秋总是把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在她看来,只有充分发挥律师执业优势,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作为律师界人大代表,楚艳秋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她协助铁岭市妇联成立铁岭市百合家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并担任志愿者;她及时梳理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法律建议;她带领律所成员加入铁岭新时代爱心协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楚艳秋常说自己是幸运的,“在每天办理的法律事务中第一时间感知社会矛盾的症结和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再把这种感知和群众的呼声带到大会中,为推动法治建设进程出一份力。”
在工作中,楚艳秋发现有些暴力刑事犯罪案件是由一些家长里短的矛盾逐渐升级演变而成。带着这个问题,在办案过程中,她多方调查了解案件起因,形成建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想法,于是就有了关于制定《辽宁省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条例》的议案。
为提出高质量建议和议案,楚艳秋多次到新老城区的街道、社区、法院、司法局、鉴定机构、国资委、工信局等地进行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先后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辽宁省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的议案、关于尽快制定《辽宁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议案等,均被大会采纳。
“今年我提交的是关于制定《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楚艳秋说,近年来,地方金融风险日益凸显,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的形式,明确我省地方金融监管规则,统一监管标准,构建权责清晰、执法有力的地方金融监管框架,切实防范和化解我省地方金融风险。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