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辽宁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辽宁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月22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辽宁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辽宁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评价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全省各级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面对超出预期的严峻挑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支持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抓好开源节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积极防控政府债务等风险,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1%,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为辽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基层财政增收乏力,“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部分县区收支矛盾突出;省以下财政体制尚需优化和完善;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省人民政府应当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审查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从审查情况看,2022年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辽宁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2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之年,是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省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预算编制要求,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着力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持续改善民生,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气象提供有力财政支持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当前,经济发展面临多年未见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为此,要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提升财政政策效能。要聚焦助企纾困,落实落细各项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要强化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各类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要落实好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加强预算与政府债券、产业基金、中央专项的优化组合,综合运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专项债券、财政奖补等工具,有效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全力扩大有效投资,通过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前瞻性和灵活性,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全面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突出“稳字当头”,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通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培植优质税源,壮大支柱财源;抓住中央“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机遇期和政策窗口期,加大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节用裕民,把每一笔资金都用在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的紧要处;切实下沉财力,缓解基层财政压力;优化财政支出重点和结构,加强对推动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快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等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早出管理办法,快落项目、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进度,增强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支撑能力。
(三)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做细做实支出预算,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高政府预算编制质量;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分领域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市县乡财政关系;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专项转移支付设立、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力实现财政管理规范化、资金监管精准化、辅助决策科学化、财政信息集约化。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标本兼治防范化解风险。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完善财力保障、预算审查、动态监控、库款调度、应急处置、激励约束六项机制,在加大财力下沉的同时,压实市县责任,做好应急处置,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统筹推进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严防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用好用足化债试点政策,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妥善处置和化解政府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肃查处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和虚假化债问题;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和中央专项借款,助力金融改革化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强化财经法纪约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坚决防止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加快形成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行为,大力压缩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禁违规兴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健全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违反有关财税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惩戒机制,坚决遏制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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