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20条新政助力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增长
沈阳出台20条新政助力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增长
突出解决“招人难” 重点支持“专精特新”
本报讯 记者金晓玲报道 到中小企业就职的大学生、实用型人才,可获得相应的生活补贴或购房补贴,企业可获得用工补助;“专精特新”企业通过认定即可获得奖励,实施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还可享受贷款贴息、资金补助……记者2月15日获悉,沈阳市工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围绕优质培育、转型升级等7个方面推出20条政策。
据了解,沈阳市现有市场主体102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69万户、企业33万户,企业中95%以上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约96%是民营企业。为帮助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健康发展能力,20条新政突出解决“招人难”等企业面临的难题、急事,并首次聚焦“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拿出“真金白银”予以支持。
为破解招人、用工难题,《政策措施》提出,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的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博士)、1.44万元(硕士)、0.72万元(本科)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中小企业录用应届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引育技能人才方面,给予中小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最长3年每人每月给予最高1000元生活补贴;给予中小企业新引进和培养选拔的高技能人才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或奖励。
“专精特新”即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是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我国将在2021年至2025年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据沈阳市工信局负责人介绍,沈阳现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11家,这些企业规模不大,却具有专业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等特点,是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聚焦“专精特新”企业诞生、成长、壮大,沈阳市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实施上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其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专精特新”企业当年已结清单笔银行贷款,按照实际支付银行利息总额的50%,给予最多12个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企业走创新发展、规模化发展之路,为区域振兴发展壮大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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