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规范涉企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让市场主体更安心 让创业投资者更放心
大连规范涉企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王荣琦报道 减少和规范涉企检查频次、坚决执行十项禁令、规范涉企执法行为……2月15日,记者从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大连将打造一支政治合格、制度健全、文明规范、公开透明的生态环保执法队伍,让市场主体更安心,让创业投资者更放心。
据介绍,大连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将涉企检查的各项制度向社会公开,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发现有执法人员随意执法、重复执法、不按程序执法等问题时,将约谈和通报涉事单位和个人;发现以案谋私、吃拿卡要等腐败线索的,坚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决不姑息。进一步约束执法检查行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除举报投诉、上级交办的特殊业务外,所有涉企检查活动均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减少和规范涉企检查频次;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内企业采取非现场检查,告知企业并向社会公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工作,涉企检查100%录入移动执法终端,执法全过程记录,未经审核不得当场下达责令整改文书;规范行政处罚工作,实现行政处罚全过程网上办理;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公开行政处罚额度细则,向社会告知违法情形及处罚依据。
大连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还将突出实干导向,坚决淘汰躺平式“太平官”和贻误发展时机的不担当、不作为干部;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为主线,全面执行“严禁未经领导批准,随意涉企执法”“严禁通过变相推销产品设备、介绍中介的形式谋取私利”“严禁滥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擅自加重或减轻处罚”“严禁在行政执法中故意刁难、报复执法监管对象”等十项禁令,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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