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察机关助寄递企业筑牢安全防护堤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短短一个星期,公安机关就报送过来3件通过快递方式贩卖毒品案件,发案频率高,值得重视。”前不久,针对寄递企业案件高发现象,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召开由公安、邮政、快递协会和多家寄递企业参加的座谈会。检察官解读“七号检察建议”,介绍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隐匿寄递方式和检查方法。某速运(沈阳)有限公司冯经理表示:“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让我们认识到,提升防范意识和能力,不仅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加强监管,更需要企业严格落实防范管控措施,防止因快递员疏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
近年来,我国寄递业快速发展,在服务生产、促进消费、便利生活、畅通循环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借助寄递企业网点分布广、运输交付快等优势便利,进行跨区域走私、贩运毒品等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建议强化寄递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共同防范打击寄递渠道违法犯罪。
为此,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行动,到寄递企业走访调研,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沈阳市检察院会同市邮政管理局到部分物流运输企业现场走访,就落实好“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面单个人信息隐匿”操作流程,切实维护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公共安全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干警到辖区多家快递网点及快递分拨中心查看收寄快递的操作情况,建议寄递企业加强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主体责任,推动寄递安全制度贯彻执行。省邮政管理局要求各分支机构积极配合当地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商务、交通等部门协同治理,探索建立符合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部门协作模式,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创造安全稳定的行业、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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