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废止20件省政府规章
本报讯 记者孔爱群报道 为做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实施工作,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我省对有关规章进行清理,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发布,20件省政府规章被废止。
被废止的20件省政府规章分别为:《辽宁省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辽宁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实施细则》《辽宁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工业废渣、废水、废气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辽宁省破产企业档案管理规定》《辽宁省海蜇资源管理办法》《辽宁省契税暂行实施办法》《辽宁省城市铁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辽宁省酒类管理办法》《辽宁省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辽宁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辽宁省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规定》《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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