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明起开展第五轮全员核酸采样工作
沈阳明起开展第五轮全员核酸采样工作
检测抗原及购买口罩可用医保支付
2022年3月24日0时至24时,沈阳市新增3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95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沈阳市卫生健康委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派120负压急救车第一时间将上述人员转运至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诊断治疗。
3月25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八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市疫情防控的最新消息。据了解,3月26日6时至22时,沈阳市将启动第五轮全员核酸采样工作。

2022年3月24日0时至24时,沈阳市新增3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例系无症状感染者转归,2例系集中隔离点例行核酸检测发现;新增95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85例系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内例行核酸检测发现,10例系社会面非管控人群中发现。
截至2022年3月24日22时,沈阳市第四轮全员核酸采样工作已结束,现在正在全力进行实验室检测,结果将于3月26日公布。3月26日6时至22时,沈阳市将启动第五轮全员核酸采样工作。
感染者334—430:均为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重点人群封控管控期间例行核酸检测和社会面辖区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结果为阳性。目前,以上阳性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经沈阳市级专家组会诊,3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例系之前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转归),95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3月24日24时,本轮疫情关联的密切接触者8967人、次级密切接触者20865人,已全部落实了分级管控措施。与此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感染者的行动轨迹,本轮疫情累计划定疫点1308个,累计完成终末消毒面积达428895平方米。截至3月24日24时,本轮疫情共解离密切接触者1064人,均按规定落实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等要求。
【延伸阅读】
新冠抗原检测项目纳入沈阳市医保目录
为更好地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沈阳市医疗保障部门结合当前全市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和实际情况,将为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提供政策保障及经办服务。
1.实施救治待遇综合保障。对新冠确诊和无症状患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患者可以持社保卡或扫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即时结算。
2.执行三个月长处方政策。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沈阳市对糖尿病、高血压等门诊慢特病患者,由之前的一次性可开取1个月的用药量,放宽到3个月的用药量。
3.允许患者因疫情变更定点医院。针对有些医院因疫情停诊或纳入封控区、管控区,影响慢特病及特药患者开药的实际情况,按照便利原则,医保中心支持患者因疫情就近就便选择申请变更门诊定点医院,由转入医院通过医保专网或直接拨打电话向市医保中心申请,即可办理变更。
4.紧急开通医保定点,保障患者救治。按照绿色通道原则,沈阳市医疗保障部门对卫健部门临时征用的疫情防控医院,紧急开通医保功能,确保封控区、管控区的患者第一时间得到治疗和待遇保障。以门诊透析为例,管控区的透析患者可以向社区申请,由区卫健局统一闭环转运进行透析治疗,医保按实际情况变更患者定点医院,患者可以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5.快速衔接疫情转院患者医保待遇。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对因疫情医院停诊和集中管控而导致转院的患者,转诊免收起付标准(门槛费),保障患者快速转诊的同时,不增加个人经济负担。
6.规范管控退热类药品的销售。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8号通告关于“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的指令,联合市卫健委、市场局对312种退热类药品实施动态清单管理,由市医保中心对定点零售药店暂停结算。请发热病人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7.增扩线上医保服务功能。为有效抗击疫情,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沈阳市将暂停医保办事大厅的线下业务办理,全力支持市民朋友以“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电话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医保业务,强化便民利企服务。市民可以手机下载盛事通APP,在“省心办”栏目“好医保”中选择对应线上业务功能,目前,盛事通APP已开通了9大类34项服务功能,可以直接查询医保账户、权益证明,办理社保卡挂失、异地就医登记,以及个体和居民变更等业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还可以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办理10大类36项网上业务。您还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务热线(12345-1-1-7),选择沈阳区域后,按7号键办理医保业务。
8.新冠抗原检测项目及相应试剂已第一时间纳入沈阳市医保目录管理范围。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抗原自测试剂盒的费用,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此外,在药店购买械字号医用口罩也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与此同时,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检测总费用不超过15元/次。
目前,沈阳市方舱医院和健康驿站正在紧张建设之中,相关部门将及时优化以上救治机构的医保政策,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需要,对新冠确诊和无症状患者实行救治待遇的综合保障。对方舱医院,医疗保障将实行“院外病房”管理模式,对健康驿站实行“院外门诊”管理方式,按照国家卫健委第九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相关规定,对集中隔离管理的轻型和无症状病例用药等治疗费用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北国网记者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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