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专项整治违反防疫规定废品回收站点
4月20日起,沈阳市将开展为期3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废品回收站点开展整治,打击疫情期间废品回收行业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废品回收行业管理。
4月11日,沈阳市区两级相关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并制定专班工作方案和废品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至各区、县(市)及各相关市直部门。
工作专班成立后,第一时间对全市废品回收站点登记信息、人员信息、车辆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截至4月14日,共排查废品回收站点1511个、从业人员2876名,运营车辆806辆。
疫情期间废品回收站点管理工作专班提醒广大废品回收站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依法文明经营,严格遵守防控规定。禁止场地未经消杀的废品回收站点开展经营;禁止不履行测温亮码、登记人员信息开展经营;禁止废品回收站点人员不佩戴口罩开展经营;禁止废品回收站点无照经营;禁止废品回收站点拆解废旧家电;禁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经营废品回收;禁止违反生产安全规定经营废品回收;禁止回收酸碱腐蚀、有毒有害以及易燃废品;禁止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经营废旧金属废品回收;禁止非法运营车辆从事废品回收。
同时,鼓励市民通过12315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举报废品回收站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辽沈晚报记者 朱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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