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本报讯 记者赵婷婷报道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各类房屋建筑事故,5月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署各地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范围包括自建房、违法建设、老旧危房等建筑设施,切实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据介绍,我省已于2019年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本次行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更实更细措施,重点排查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及使用功能,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城镇及农村的各类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改变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自建房以及改建扩建甚至加层的自建房。针对建成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老旧建筑,各市住建部门要肩负起牵头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底数、重点排查、狠抓落实。
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在建项目,各地要立即采取关停措施,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要监督房屋产权人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依据隐患危险程度采取停用整改、加固处理、整体拆除等措施。在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方面,要严肃追究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处置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5月1日,辽宁省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沈阳明起发放亿元汽车消费补贴
- 沈抚示范区44个重点项目开复工 4个科技创新平台同步揭牌
- 田间地头宣传交通安全
- 大连“七携手”党建品牌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我省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
-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视频会议 调度部署“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 我省调度集中隔离场所建设情况 部署住建领域安全生产
- 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召开
- 我省组织客运企业保障复工复产 日均发送通勤包车2900台
- 辽宁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8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