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纯进行核酸检测 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医事服务费
今天(5月2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22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通报: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自5月3日起北京市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本检测价格由每次24.9元降低至19.7元,混合检测价格同步由每样本5.9元降低至3.4元。该价格为最高政府指导价,检测机构不得上浮,但可根据自身情况下浮调整,下浮幅度不限。上述核酸检测价格作为政府与检测机构间的结算标准使用。对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医事服务费。
同时,北京市已根据国内最新最低价格,同步开展核酸检测试剂、提取试剂、采样管等主要检测耗材联动限价挂网,以进一步降低检测机构耗材采购成本。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通过市医保局招采平台按挂网价格进行采购,即可同步降低检测成本。北京市医保局也鼓励其他检测机构通过市医保局招采平台进行采购,以有效降低检测耗材采购成本。
(总台记者 王胜东 李啸虎 任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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