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新举措做好用地用矿用海保障 审批加速度助项目建设“跑”起来
本报讯 近日,在沈阳新民市高台子乡腰高台子村石料厂闭坑矿山修复现场,大型机械设备正在施工,一株株树苗整齐栽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施工已搁置一个月,为尽快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减小闭坑矿山地质灾害发生概率,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指导施工方调整方案,保障了项目及时复工。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精准稳妥助推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
在政策供给方面,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先行用地、简化手续、容缺受理等具体措施,采取用地审批“模块化”管理模式,保证疫情期间用地审批及时高效。其间,为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辽河干流防洪工程等重点项目及时落地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要素支撑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坚持把高质量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作为集聚发展动能、助推项目建设的重要支撑。在用地保障上,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审批建设项目296个,保障建设用地17.36平方公里;在用矿保障上,审议矿业权审批事项13件,促进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提升了海砂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在用海保障上,审批用海24宗,面积5.71平方公里,专班协调徐大堡核电等重大项目用海。
同时,自然资源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审批时限。在政务服务上,实行全流程网上受理、线下邮寄纸质材料和审批结果;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事项,由县、市、省三级受理改为省厅直接受理;对用地审批流程进行再造,研究探索将用地审批程序由目前的从县到省逐级申报,调整为县市并行向省直报,已形成试行成果,拟于近期全面推广。
张晟南 本报记者 胡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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