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已施行8个多月,安全生产成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日前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营造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安全环境。
方案提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燃气生产经营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重大风险为监督重点,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规范严格执法,消除和防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方案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加大线索信息排查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摸排、分析本地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加强与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解决本地突出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协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切实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