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行居家办公区域内的单位到岗率不高于30%
5月23日下午,北京市召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第343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通报,在全市划定的居家办公区域内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城市运行、公共服务等人员外,实行居家办公。实行居家办公区域内的单位确需到岗的,按照不高于30%控制到岗率,到岗人员相对固定,实行单位居住地点对点闭环管理。具体相关要求详情如下:
北京提出4项要求,规范居家办公管理
近期,北京市部分涉疫重点区域实行居家办公。为更好落实居家办公要求,经北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管理的相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是规范居家办公情形。在全市划定的居家办公区域内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城市运行、公共服务人员外,实行居家办公。实行居家办公区域内的单位,确需到岗的,按照不高于30%控制到岗率,到岗人员相对固定,实行单位居住地“点对点”闭环管理。
二是严格居家办公要求。居家办公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统一纳入社区防控体系,服从社区管理,加强健康监测,落实检测筛查要求。居家办公期间坚持非必要不流动,不聚会、不串门、不出游、不扎堆。根据社区防控需要,居家办公人员可就地转为志愿者。
三是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居家办公人员所在单位,要统筹做好员工居家办公的具体安排和教育管理,督促所属员工落实社区防疫要求,每日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严防失管漏管。
四是妥善化解劳资矛盾。居家办公期间,人力资源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用工管理指导,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相关问题。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政策、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问题可以拨打12333咨询或投诉。
徐和建表示,在相关涉疫重点区域实行居家办公,是从当前防控需要出发作出的必要安排。居家办公,“重”在居家,“要”在减少人员流动。各单位要主动担责履责,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区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严格履行居家办公防疫要求,为自己和家人健康负责,为首都疫情防控贡献一份力量。
校对:盛楠
责编: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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